国家中职改革发展示范学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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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2017年职称晋升测评工作的通知
发布日期:2017-06-01 浏览次数:10475
关于2017年职称晋升测评工作的通知
根据学校工作安排,现将2017年职称晋升测评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测评人员范围:截至2017年,符合专业技术职务晋升条件且自愿申报的人员;
二、工作程序:
1、个人申请:按照自愿申报原则,有意参加2017年职称评审的人员须于2017年6月2日16:20前,到组织人事处填写2017年职称评审报名表并领取《专业技术职务晋升资格测评表》。
2、报送材料:根据对个人申请的初步审核,申请人按照《专业技术职务晋升资格测评表》要求准备材料,按顺序装袋,于2017年6月7日16:20前,报送组织人事处;
3、综合测评:学校根据申请人提供的材料,按照《专业技术职务晋升资格测评表》(评分细则)对申请人进行测评打分。初步确认晋升排名顺序;
4、公示:对于测评结果,在学校进行公示(公示期3天);
5、确认顺序:经公示无异议后,报请学校研究,确认2017年职称晋升排名顺序。作为确定2017年各系列申报职称人员的依据。
特此通知。
组织人事处
2017年6月1日